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“哈哈。”
朗康辙闻言很开心,“我以后,要当问鼎天下的一方霸主!”
他沿着水池行走,冷不丁跳上了池边的假山,站在假山的平台上,眺望着远方,年幼的脸上露出了睥睨的神色。
“然后,迎娶这天下最美的女子做我的妻子!
这叫英雄配美人!”
“好厉害,那我以后,就给三哥当将军,我帮三哥打天下吧!
就像舅父给父皇当骠骑大将军一样!
威风凛凛,南征北战!”
朗寅释站在假山下面,笑着朝朗康辙道,他最近正在跟着舅父习武。
“好啊小释!”
朗康辙闻言很受鼓舞,眼睛亮闪闪的,“对了,父皇赏我那柄金丝佩剑,你不是一直喜欢?回头让齐旭拿给你,你习武正好用得上!”
朗寅释犹豫的摇头,“不可不可,那也是三哥非常宝贝的东西,是父皇送你的十岁生辰礼物呢!”
“有何不可?但凡哥哥有的,你想要就都给你!
以后我们兄弟二人一起,扫平天下动荡,让天朗成为各国来朝的大国!
到时候,谁也不能欺负咱们了!
也就不能伤害母妃了!”
朗康辙目光澄澈,盯着朗寅释许诺道,他立在假山上的身影沐浴在阳光下,英武豪迈,仿佛镀上了一层金边。
“好!”
朗寅释稚嫩的眼睛里充满了崇拜和向往,他心潮澎湃的攥紧了拳头,用力的点了点头。
天朗皇宫中,皇帝日常使用的书房里,一把已经用得有些陈旧的金丝剑,楠木剑柄用松脂棉保护着,挂在书架旁,一尘不染,安静的存放着。
作者有话要说:
这下,应该全部写完了。
想要放进去的,总算全部整合进去了。
可能还会有一些小问题,那就回头再修吧。
要跟《七七》道别了,也要跟朗寅释和墨子幽,和这本书里所有的角色道别了,真是不舍得。
他们每个人都既像作者心里的一个影子,又都好像有自己的生命轨迹。
我想我之所以喜欢写小说,就是因为,很多生活中不可能得到的圆满,都可以借故事去实现吧,小说实在是弥补了我们心中太多的遗憾。
希望大家也能放开了去过自己的人生。
如果下一部作品开始更的话,希望大家也能多多支持,感谢!
(全书完)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关于一夜欢恋霸上恶首席这男人到底啥背景?挖地三尺竟没能把他给找出来。好在被男友求婚的幸福冲淡了心里的阴霾。生活总是要回归主题的不是?嫁给青梅竹马的男友是她从小就知道的事儿。但是为毛上天总要和她过不去?约个小会晕了,吃个西点吐了,订好的婚纱瘦了!,孕纸一测怀上了。看着男友那痛楚绝然的背影!想着母亲暴跳如雷的样子我了个去!整不了你爸还整不了你这个小恶魔?不把这小东西生出来揍一顿,怎么对的住你搞出来的恶作剧?...
女朋友嫌林云穷,跟他分手,看透世俗的林云,誓要逆袭成王!现在你对我瞧不起,日后我定让你高攀不起!...
皇叔,别乱来22世纪的天才小军医穿越了,穿进只看了一半的狗血套路小说里!刚醒来就被狗男主塞毒药丢虫窟,为了能在阴冷无情令人闻风丧胆的‘活阎王’手里活下来,纪芸浅推翻人设决定好好做人,让‘活阎王’发现人间真善美!然而某天,众人惊道王妃妙手回春,把摄政王这棵万年老铁树捂开了花!纪芸浅女人只会影响你拔剑的速度,请你先搞事业!事业?那是什么?要是能换与你共度良辰,本王考虑考虑。...
华夏最强大的特种部队执法者的高手沧龙被人陷害而死,灵魂重生在一个纨绔风流公子哥身上,从此开启一段不一样的都市之旅。美酒在手!美人在怀!天下在胸!...
年代甜宠爽文双洁穿书唐初夏,胸大蜂腰大长腿,一张脸更是又纯又欲,可惜是个疯批美人!顾北淮,肩宽腿长公狗腰,教条刻板能力强,私下却是桀骜不驯狂傲至极!谁都知道顾北淮最厌恶的就是青梅竹马的唐初夏,而且两个人见面就互相嫌弃。在所有人眼中,就算是全世界只剩下他们俩人,也不可能凑成一对。谁知大院组织的相亲会上,妩媚动人的唐初夏被人抵在墙角,而动手的竟然是老古板顾北淮。不是喜欢我的吗?他双手死死地握住唐初夏的细腰,就听见唐初夏在他耳畔轻语领了证,让你亲个够可好?...
八十年代香港娱乐圈绝对是最风起云涌风云变色的时代。八十年代香港电视圈里有无线和亚视的两雄争霸。八十年代香港电影圈里有邵氏嘉禾和新艺城的三足鼎立。八十年代香港陈少毅,一个上帝的弃儿或者说是上帝的宠儿,从2013年穿越到了1980年的大香港,他将如何再一次见证香港娱乐行业的发展历程,他又如何在这个时代里与各...